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6-06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起,600 万元部分的利息自 2024 年 7 月 31 日起,200 万元部分的利息自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
费用。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作为原告就 2015 年至 2019 年期间,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
与相关单位订立的七份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通过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海陵区法院”)对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士提起诉讼。公司收到了海陵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
通知书》(案号:【(2025)苏 1202 民初 496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向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诉讼,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海陵区法院送达的(2025)苏 1202 民初 4960 号《民事裁定
书》,准予原告天海防务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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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6-066
《关于向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就上述 2015 年至 2019 年期间金海运与相关单位订立的七份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公司
作为原告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法院”)对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士提起
诉讼。2026 年 3 月,公司收到了松江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沪
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案向松江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为 1,500 万
元。近日,公司收到松江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沪 0117 民初 7284 号】,具体
保全情况如下:
冻结被告李露银行存款 1,5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可能影响尚不确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以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情况,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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