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22,803 股,涉及人数 2 人,占公司回
购前总股本的 0.0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88,785,419 股减
少至 388,662,616 股。
●回购价格的调整:调整后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
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持
有的已授予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
告》。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
股上市流通。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处理,共计 49,320 股。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张爱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
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的公告》(编号:2024—045)。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编号:2024—046)。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首次授予的 595.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
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1 日为预留
授予日,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公
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关于调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的 2,473,068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 309,412 股进行回购注销。
股票共 309,412 股回购注销完成。
二、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激励授予对象杨林涛离职,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 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2023 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2025 年权益分
派实施方案实施后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杨林涛已授予 2022 年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但未解禁部分,为 47,347 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
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
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
做相应调整: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5 元/
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分派红利 2 元(税前),转增股本 3.7 股
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5.95 元/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分派红
利 2 元(税前),转增股本 2 股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4.79 元/股。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分派红利 1.50 元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4.64 元/
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分派红利 2.10 元,转增股本 2 股实施
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3.69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3.69 元/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款项为 174,710.43 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激励授予对象杨林涛、李科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
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
回购注销。
根据 2025 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实施后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杨
林涛、李科已授予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但未解禁部分,为 75,456 股。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
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
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
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
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
P0÷(1 +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②派息:P=P0-V,其
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56 元/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每 10 股分派红利 1.50 元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6.41 元/股。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分派红利 2.10 元,转增股本 2 股实施后 5.17 元/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款项为 390,107.52 元。(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122,803 股,
公司总股本将由 388,785,419 股减少至 388,662,616 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认为,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离职,公司系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离职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其
回购价格及数量。本次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
划》、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因激励授予对象离职,因此需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回购注销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
《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
涉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