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敷尔佳 股票代码:301371 独立财务顾问:无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
否
、合理性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
是
员 工 的 , 股 权 激 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
、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
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
否存在上市 公司 不 得实 行 股权 激 励以 及 激 励对 象 不得
是
参与 股权激 励的情形 ;说明 股权激 励计划的 实施会 否
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 是
围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 例; 若 分 次实 施 的, 每 次 拟授 予 的 权益 数
量及 占上市 公司股 本总额 的比例 ;设置 预留权 益的,
拟预 留的权 益数量 及占股 权激励 计划权 益总额 的比例 是
;所 有在 有效 期内 的股 权激 励计 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及其计算方法的
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应 当披 露其 姓 名、 职务 、各 自 可获 授的 权 益
数量、占股权激励计 划拟 授予 权 益总 量 的比 例; 其 他
激励 对象( 各自或 者按适 当分类 )可获授 的权益 数量 是
及 占股 权激 励 计划 拟授 出权 益 总量 的比例;以及单个
激励 对象 通过 全部 在有 效期 内的 股权 激励 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售期和解 除限 售 安 排、 归 属安 排 , 股票 期 权 的授 权 是
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
其确定方法 。未 采 用《 股 权激 励 管理 办 法 》第 二 十三
条、 第二十 九条规定 的方法 确定授 予价格、 行权价 格
的, 应当对 定价依据 及定价 方式作 出说明, 聘请独 立
是
财务 顾问核 查并对股 权激励 计划的 可行性、 是否有 利
于上 市公司 的持续发 展、相 关定价 依据和定 价方法 的
合理 性、是 否损害上 市公司 利益以 及对股东 利益的 影
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
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
期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
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
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
是
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充分
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
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
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应当明确 上市 公 司 不得 授 出限 制 性股 票 以 及激 励 对 是
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
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 是
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
期权公允价值 的确 定方法 ,估 值模 型重要 参数 取值及
是
其 合 理 性 , 实 施 股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 是
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
是
者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的 承诺;
激励 对象有 关披露 文件存 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漏 导致不 符合授 予权益 或者行 使权益 情况下 是
全部 利益返 还公司 的承诺 。上市 公司权 益回购 注销和
收 益收 回程 序的 触 发标 准和 时点 、 回购 价格 和收益的
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
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3家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予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
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额的5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
否少于1年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
的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
年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
届满日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薪酬与 考核委员 会是否就 股权激励 计划是否 有利于上
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
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是
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是
法》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
是
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是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
是
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否
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
是
董事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不适用
》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
决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
表决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