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农生物: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3 20:10: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熊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总股本为 183,020,077 股。
管理人员熊英,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4,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6636%)。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熊英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上海美
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熊英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有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214,456 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636%,
(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
  股东熊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关于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
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应当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更严格要求的,则本人
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
证券代码:301156   证券简称:美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
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现违反
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农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