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向一致行动人内部
转让股份及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鸿圣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 7,396,73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7056%,占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数的比例 4.8471%),其计划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2026 年 8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49,1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1763%,占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数的比例 1.2117%)。
先生的姐姐钟千红女士转让公司股份 39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84%(占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数的比例 0.2559%)。
本次股份转让前,钟千红女士通过鸿圣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
让后,钟千红女士将退出鸿圣投资,不再通过鸿圣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
股份转让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
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股东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内部转 内部转 占扣除回购
内部转
转让股东 内部转 让价格 让均价 专用证券账
内部转让期间 让股数
名称 让方式 区间(元 (元/ 户股份后总
(股)
/股) 股) 股数的比例
大宗交
钟千红 2026 年 6 月 2 日 50.48 50.48 390,500 0.2559%
易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扣除回 占扣除回
股东名
股份性质 购专用证 变动数量 购专用证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券账户股 券账户股
(股) (股)
份后总股 份后总股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鸿圣投
售条件股 7,396,733 4.8471% -390,500 7,006,233 4.5912%
资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钟千红 售条件股 0 0.0000% +390,500 390,500 0.2559%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温岭市 股份
鑫磊科
技有限 其中:无限
公司 售条件股 0 0% 0 0 0%
份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
称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钟仁志 售条件股 0 0% 0 0 0%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蔡海红 售条件股 0 0% 0 0 0%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 112,390,000 73.6490% 0 112,390,000 73.6490%
注: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内部转让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承诺。
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系鸿圣投资及其有限合伙人基于优化持股结构、理顺股权
关系的需要,将部分有限合伙人通过鸿圣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为其个人直
接持有。本次内部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
司治理结构及正常生产经营。
钟千红女士通过本次内部转让受让的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鸿圣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督促
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