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翔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8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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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翔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忠实、恪尽职守,
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在任期
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翔宇,1985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管理学博士,现任浙江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党支部书记兼系副主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三
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齐治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召集了 1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                  是否连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任职状态                  董事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数(现场/          会次数    自出席董   会次数
                              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陈翔宇     在任     6       6      0      0      否      2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
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薪酬委员会的委员,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经
营情况等及时了解,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了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时,参加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沟通会议,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通过以上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地指导与监督,维护了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平时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作用。
  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3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会议 2 次。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和管理层绩效考核方案等事项,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薪酬委员会的专业职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了《控
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并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上的前置把关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听取公
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
行了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
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的
重点工作事项,并就其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
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初步审计意见,推动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
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现场结合视频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现场、视频等方式参加公司会议,
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公司亦对本人
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展开给予了充分的配合。。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督促公司证券事务部认真接听投资者
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深
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
忠实、勤勉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
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和《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生产经营。
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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