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1 0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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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具体合作事项应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与富士康新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康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工业场景的深度应用与技术创
新。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富士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河南)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始祖路与雍州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央厨房南栋 105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D7XN675M
     成立日期:2024 年 1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黄英士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轴承、齿
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
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
废旧金属);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奇股份于 2025 年承接富士康汽车总装试制线项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项合
同已确认收入 791.96 万元,占当期公司智能装备板块营业收入 0.62%。除上述交易外,公
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富士康汽车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富
士康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富士康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能制造场景,提供真实技术试验场与应用孵化环境;天奇股份则将投入其在智能装备、系统
集成与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方面的专业能力与研发资源,双方共同推进具身智能机器人
深度融入富士康汽车的生产流程、管理体系,致力于实现生产节拍优化、运营成本降低、产
品良率提升与全域安全管理等核心价值,推动制造体系实现从自动化到智能化、柔性化的质
的飞跃,携手定义下一代智能工厂的全球标杆。
器人的规模化部署与应用。重点包括:
  (1)产线精密作业环节,开发并应用适用于工业生产上下料、跨工站物料转运、高精
度视觉分拣与装配、产品包装的智能机器人系统,以解决重复性、高负荷和精密作业难题;
     (2)在厂区智能巡检方面,联合开发具备多模态感知能力的自主巡检机器人,实现对
设备状态、环境参数与安防异常的全天候监测与智能预警,提升厂区管理的安全性与预见性;
     (3)在智慧服务领域,共同探索和落地无人零售、智能导引、智能配送等机器人应用,
构建更加人性化、高效化的园区服务生态,全面提升员工体验与运营效率。
采集、训练到场景验证的完整技术闭环。基于富士康汽车全球制造体系的真实作业场景,双
方将搭建高度仿真、可灵活重构的典型工业环境,实现对机器人运行状态、作业过程与环境
交互等多维度数据的实时、高频、全量采集,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与质量管理体系,推
动数据采集过程的标准化与规模化,共同构建行业稀缺的、具有高质量标注的场景化机器人
数据集,为模型训练优化、场景落地应用提供核心支撑。
求,深入定义工业场景中对机器人的刚性性能指标与功能需求;二是共攻技术,重点突破机
器视觉、力控柔顺操作、多智能体协同等前沿关键技术;三是共创解决方案,联合打造高性
能、高可靠、低 TCO(总拥有成本)的机器人系统,并共同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与行业标准输
出。
     双方合作将以富士康汽车实现具身智能机器人规模化应用标杆工厂为契机,以点带面推
动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全面智能化升级。为切实推动合作成果转化并确立行业引领地位,双方
共同设定明确的规模化应用目标:计划在未来 5 年,于富士康汽车生产制造体系内批量部署
具身智能机器人,累计落地应用总数不低于 2,000 台。
     (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 5 年,
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方富士康汽车为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子公司,专注于电动车整车智能制造。
富士康汽车作为富士康集团电动车业务布局的重要战略基地,着力推动电动车整车智能制造、
供应链协同与数字化管理,旨在成为全球领先的汽车整车智能制造企业,为全球汽车电动化、
智能化转型提供关键支撑。
     本次战略合作基于双方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双方合作探索工业场景的具身
智能机器人应用,明确规模化交付的量化目标;共建机器人数采及实训中心,巩固高质量工
 业数据壁垒;共同研发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加速技术迭代及产品成熟。
     本次战略合作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应用全流程展开,标志着富士康汽车对公司在具身智
 能机器人工业应用领域技术能力的充分认可。基于本次合作,公司深度绑定富士康汽车,在
 汽车制造场景占据有利优势,并为具身智能机器人跨行业应用(如 3C 制造)打下坚实基础;
 有利于公司深入理解客户需求,反哺技术研发,持续优化解决方案、加速技术迭代,从而构
 建长期稳固的客户壁垒及核心技术能力。
     本次战略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如
 本次合作顺利进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的阐述,本协议所涉具体合作事项应以后续签订的正
 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战略合作后续事
 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序号     协议名称                合作对方      披露日期       履行情况
     关于锂电池回收战
     略合作协议书
                泾河新城陕煤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
                爱驰汽车有限公司、万高(上海)汽车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分公司
 股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及公司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
 公司股份的通知,亦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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