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2025-039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 7 号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18 日
至2025 年 1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亏损的议案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 1、3 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第 2 项议案的有关内容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中。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
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A
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登记过境内手机号码的 A 股自然人
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
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网址: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1 石化油服 2025/12/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
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或以前将拟
出席会议的回执送达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 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邮编:100728,或传真号码:010-59965997)。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执的合
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上述回执送达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预期股东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三)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 9 号。
邮编:100728
联系电话:86-10-59965998
传真号码:86-10-59965997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附件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致: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我们附注一 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为贵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之A股附注二___股(股东账号 )之注册持有人,兹通告贵公司,本人/
我们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朝阳
区朝外大街乙12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7号会议室举行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
签署_______
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注:
一、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股东名册之股东全名及地址。
二、请将以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填上。如未有填上书面,则本授权委托
书将被视为与本公司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有关。
三、请将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11月27日或之前送达本公司。本公
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此回执可亲自交回本
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86-10-59965997,邮政编
码为100728。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会通知。
附件 2: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 3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附注 3: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附件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亏损的议案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 2: 受托人签名附注 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 2: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 4: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
附注:
填上“√”号;如欲对第 1 项议案至第 3 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
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
司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人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
有的股数。
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A 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日经
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 24 小时前送达
公司,本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 9 号。此授权委
托书可亲自交回本公司,亦可以邮递、电报或传真方式交回。传真号码为
的 H 股股东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