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13 20:08: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8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1.71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1.51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
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22.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
告》(2024-96)、《回购报告书》(2024-99)。
  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22.00 元/
股调整至 21.71 元/股,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56)。
  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2025 年 7 月 31 日 的 总 股 本
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或股份回购数量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
额。
  自 2025 年 7月31 日 至2025 年 10 月10 日,因 公司可 转债转 股, 公司总 股本 由
的股份数量为9,463,900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4,904,216.40元,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85)
                                          。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
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433,984,982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56386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做
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5年10月21日起生效。具体计算
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1.71元/股-0.1956386元/股≈21.51元/股(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若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1.5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29.8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4%;若
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1.51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4.9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旺能环境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