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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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总股本 358,729,3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17,936,467.15 元;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
案距离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8,729,34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
     咨询联系人:刘林芳、石菁
     咨询电话:(028)87455333 转 6048/(028)87455333 转 6021
     传真电话:(028)8745511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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