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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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号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三名监
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将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等授权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将该等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两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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