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 大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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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保障中小
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施,相关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为估计,最终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
时间为准)。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475,355.90 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1,122,651.58 元(未经审计)。假设
公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022 年前三季度的三分之一,即 2022 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300,474.5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4,830,202.11 元。在此基础上,考虑 2023 年度与 2022
年持平、增长 20%、下降 20%的情形。(假设未考虑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因素
的影响,该数据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发行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76,755,830 股。
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和 2023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股本(股,期末)                 289,812,177   289,812,177   376,755,830
     假设情形(1):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730.05    -12,730.05    -12,73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7,483.02    -17,483.02    -17,483.0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4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4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60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60        -0.46
    假设情形(2):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730.05   -10,184.04   -10,184.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7,483.02   -13,986.42   -13,986.4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5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5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48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48        -0.37
    假设情形(3):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2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730.05   -15,276.06   -15,276.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7,483.02   -20,979.62   -20,979.62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3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3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72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72        -0.56
注:对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升
级的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利润增长点、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募集
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净资产将得以提高,
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具体分析详见《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
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胎圈钢丝、钢帘线以及胶管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是高性
能胎圈钢丝,是制造高等级子午线轮胎生产所必需的骨架材料。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将增加公司胎圈钢丝产品产能,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继续扩大胎圈钢丝产品市场份额。此外,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公司智能制
造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轮胎行业及橡
胶骨架材料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
经济效益。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橡胶骨架材料相关业务,在
胎圈钢丝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专业优势明显。
对本次年产 20 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公司将在现有
管理团队中挑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并根据募投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
外聘部分人员进行储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培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山东
省轮胎用金属骨架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
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轮胎胎圈钢丝工程研
究中心,并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建立了“国家橡胶骨架材料标准研发
基地”
  。2018 年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建设了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
工作站。2020 年公司被山东省工信厅认定为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2021 年公司
入选山东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被认定为山东省智能化标杆企业、山东省绿
色工厂。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充足。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品质信赖,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
关系。公司现有客户包括中策橡胶、玲珑轮胎、赛轮轮胎、风神股份、森麒麟、
恒丰橡塑、华盛橡胶、昊华轮胎、佳通轮胎等规模较大、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轮
胎制造商,以及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德国大陆、住友橡胶、韩泰轮胎、
倍耐力等国际知名轮胎生产商,初步形成了内外销同步发展的业务格局,保证了
公司产品稳定的市场需求,为成功建设募投项目提供了市场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的措施
  (一)公司为有效防范摊薄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经营业绩和未来回报
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总股本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原股东的即期回报亦有所摊薄。为保证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经营的回
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公司在胎圈钢丝领域
生产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公司产
品的市场份额、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机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
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未来三年(2023-2025)的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
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
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
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特此提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如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情况相挂钩;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
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定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
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
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
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
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遭受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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