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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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
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 加对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将
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综 合竞
争实力,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该事项的审 议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 募投
项目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加娥、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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