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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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01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构提供的普通远期、窄区间远期、封顶远期、期权和掉期等产品。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衍生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
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
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衍生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以大麦为原料加工生产成麦芽进行销售,大麦采购 90%
左右为进口,麦芽产品销售约 15-30%为出口,其余均为内销,公司进口原材料
需支付的美元与出口产品收到的美元相抵后仍有大量的美元购汇需求。为防范人
民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时购买银行外
汇衍生产品,以控制外汇风险,锁定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所需支付的金额。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过 3,0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上述额度。
掉期等产品,衍生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
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
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
需求。
因此,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均为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
融机构,以降低履约风险。
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将审慎审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交易。
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
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防范法律风险。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监督检查。
  六、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外币业
务匹配,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防范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适时开展累计发
生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控制外汇风险,锁定人民币兑换为外币所需支付的金额,有利于规避
汇率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制定《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加强了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
在审议该事项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
了可行性分析,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
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订了相关的业务
操作指引和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
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析报告》;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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