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 标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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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标准股份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解和
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刘红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满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公司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刘红卫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章击舟         汪金德          李   成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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