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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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6,096,6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609,661.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96,61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咨询联系人:王贤诚、潘心宁
   咨询电话:020-86733628-3881
传真电话:020-8673361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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