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75,75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17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3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
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廖学金先生、陈
雪女士、廖学湖先生、廖学森先生、廖蓓君女士、廖哲宏先生、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
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陈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湖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森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蓓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哲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姜绍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陈大路先生、高
海军先生、甘勇明先生、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陈大路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9067%。
   高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甘勇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王巍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黄秀卿女士、莫
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张文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
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黄秀卿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莫红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隆健康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