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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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国内沿
海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
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
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19,908.53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金额为 29,598.27 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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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 万元(含
税),占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9,908.53 万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 29,598.27 万元,公司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000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
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化学品、成品油、LPG 运输业务,所处行业为国内
沿海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行业与我国炼
化产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行业发展初期呈现小而散、集中度低的特点。随着国家
十四五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双减”
政策逐步推进,加之本行业准入门槛高、监管严等特点,对行业安全管理能力、
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行业向
规范化、规模化方面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内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陆续投产,带来了国内液货危化
品海运市场的爆发式需求,出现船舶运力供不应求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安全管
理水平高、服务能力强、运力规模以及船型结构具备优势的船东公司更易受到大
型石油化工企业的青睐,有望加速提升市场份额。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随着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
幅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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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主业的基
础上积极拓展新业务,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
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
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
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686.12 万元,同比增长 46.70%;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08.53 万元,同比增长 61.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8,724.59 万元,同比上升 53.77%。为有效推动公
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
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
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实现公司
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15.07%,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
关规定,具体如下: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
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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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
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
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
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
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以 11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
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
期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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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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