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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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共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61,782,4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6%;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4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25,668,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2%。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099,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4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286,795,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795,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0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3%;
反对 1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积金 16,147,684.93 元、5%的任意盈余公积 8,073,842.4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665,722,196 股扣除
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050,000 股后的 659,672,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息 2 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合并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1,934,439.20 元,
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7,010,563.48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
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因此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共计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及存在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公
司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286,870,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0%;
反对 1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18,4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0044%;反对 1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83%;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795,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4,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94%;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795,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4,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94%;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0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3%;
反对 11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94,122,7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4,080,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9%;
反对 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弃权 40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8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85%;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122,70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61,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61,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61,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4,080,6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关联股东对本议案相关表决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795,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530,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44,2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94%;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86,861,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269,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12%;
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1%;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917,8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2.5039%;反对 1,7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88%;弃
权 4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6,861,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9%;
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46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9,58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9738%;反对 12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9%;弃权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5,478,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38%;
反对 1,91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9%;弃权 61,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律师、顾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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