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精工: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2-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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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 1、关于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10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 1688 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静章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
议的其他人员;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九、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十、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
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等相关事
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现场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
排及次序就座,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
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四、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
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
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
次会议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
选一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
             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
或“本协议”)
      ,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如下:
  一、 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基地和创新中心(测试中心)等。
向和有关规定,具有国内行业一流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良好,并能积极
助推甲方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提升发展。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10 亿元人民币,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 8.25 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
式解决。(具体投资金额以项目实际投入和需要为准)
体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的招拍挂公告为准,土地出让起始价为 50 万元/亩。姜
桐岙地块边坡治理由乙方负责,产生的碎石除去满足于该地块本身工程和边坡治
理所需之外,产权归甲方所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若遇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政策为准;未
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宁波仲裁委员会依据其仲裁时现行有效规则仲裁。
  二、 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次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按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
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备案审
批、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
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
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额较大,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
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
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管理效
果、产能利用率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六)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等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七)协议存在因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
解除和终止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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