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2021 年前三季度(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43.08 万元 ~ 456.30 万元 亏损:88,076.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13 元/股 ~ 0.0017 元/股 亏损:0.4188 元/股
注:公司根据经批准的重整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总股本由 1,652,880,386 股增加至 2,661,232,774 股,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为调整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下同。
(2)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1.68 万元 ~ 144.90 万元 亏损:27,594.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01 元/股 ~ 0.0005 元/股 亏损:0.1312 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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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重整计划有效化解历史债务包袱,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大幅
减少约 81,290.92 万元,同比下降 97.79%,为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奠定
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重整保留发展的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在报
告期内保持稳健发展态势,较好地实现了稳定经营和发展,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整
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 风险提示
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
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
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
称不变,仍为“*ST 飞马”)。公司将在执行完成重整计划约定的有关标准事项后
及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在符合有关条件
和要求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
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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