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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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0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共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29,2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同时,因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除上述已离职人员
外)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共计 1,529,700 股限制性股票亦将由公司进行回
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5,070.8094
万元变更为 44,894.919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5,070.8094 万股变更为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
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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