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 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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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苏
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相关资料后,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朱辰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朱辰先生已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资格备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其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朱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过对陈文源先生、潘铁伟先生、谢红兵先生、朱辰先生、钱晓斌先生、
殷建东先生、姚夏先生、黄龙先生、李靖宇先生、蒋瑞翔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
相关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
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其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本次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聘任陈文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潘铁伟先生、谢红兵先生、朱辰先
生、钱晓斌先生、殷建东先生、姚夏先生、黄龙先生、李靖宇先生、蒋瑞翔先
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立虎、谈建忠、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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