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
,我
们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次)
事局会议次数 (次) (次)
陈世敏 20 20 0 0
谭劲松 20 20 0 0
张利国 20 20 0 0
江 华 20 20 0 0
张学兵 20 20 0 0
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在会议召开前认真研究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会议文件进行认真阅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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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未对相关审
议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局闭会期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以及重大
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
了公司管理层的及时答复。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
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
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
二、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局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审
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定期
报告、战略规划制定、内部控制建设、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召开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局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2020年度我
们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
董事 (应到/实到) (应到/实到) 会(应到/实到) (应到/实到)
陈世敏 1/1 6/6 6/6 1/1
江 华 1/1 0/0 6/6 0/0
谭劲松 1/1 6/6 0/0 1/1
张利国 1/1 6/6 6/6 1/1
张学兵 0/0 0/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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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解禁及回购注销、年度担保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充分发表了
意见及建议,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
专业优势,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汇报,并提出了
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战略发展、进
一步提升公司管控水平、关联交易、完善和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等重
大事项发表意见,提醒公司管理层关注国家未来宏观政策的走向和
房地产市场风险。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局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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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询问、核实,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董事局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
对外担保、业务发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董事局决
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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