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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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未做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截至目前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上年发生额
        类别                                   价原则                 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   浙江和沐康   CMC研究及协
      人提供的   医药科技有   助获得药品注   市场定价     5,000         0            0
        劳务       限公司        册证书
                            合计                           5,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和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CB047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航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科技大道8-5号3幢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和沐康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和沐康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且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与上述关联方就各项业务分别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和沐康作为公司药品CMC研究及协助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受托方,公司有意利用和沐康的研发能力,以保证公司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其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预计在今后的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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