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姚民仆 卢文兵 谢晓燕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