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关于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说明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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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红”)78.33%股权,并同时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9.30%的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预案披露后,公司与21名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本次交易,不再在本次交易中向公司出售其持有北京万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7%的股份,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方案进行了上述调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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