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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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
    
    (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决策规范化、
    
    程序化以及公司高管、各部室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管理制度(试行)》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参会范围包括董事
    
    长、公司高管、常列席部门负责人及与议题相关的汇报部门。
    
    第三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研
    
    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作出决定。未经
    
    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理办公会(领导班
    
    子会)不能决策,确保党委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
    
    都能得到有效发挥。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的议事范围:
    
    (一)组织实施党委会、董事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落
    
    实方案;
    
    (二)讨论需提交党委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研究决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策其他根据授权由高管层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定期分析公司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
    
    方案;
    
    (五)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处理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
    
    (六)公司高管交流重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
    
    须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及上级公司审批的事项,经理
    
    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审议后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后
    
    实施。
    
    第五条 公司高管按照分工可以决定或解决的日常经
    
    营管理事项,不再提交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研究。
    
    第六条 依据《公司章程》,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决定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前,须先由公司党委研究
    
    讨论,并充分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三章 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第七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
    
    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由其委托一名高管召
    
    集和主持。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分为例行会议和临
    
    时会议。
    
    例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需变更由总经理决定。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有下
    
    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召开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一)有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必须立即
    
    决定;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党委书记、董事长提议时。
    
    第九条 公司高管参加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综
    
    合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会议;
    
    总经理可邀请公司党委、董监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章 会议议题及召开
    
    第十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题由总经理提
    
    出,报董事长同意后上会审议。其他公司高管、各部门可以
    
    提出议题建议,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列为
    
    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业务工作开展情
    
    况和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召开时间,认真做好经理办
    
    公会(领导班子会)议题的准备工作、编制议题资料,编制
    
    的议题资料中须明确部门的建议、意见或观点。
    
    (一)议题为规章制度类的,主办部门应事先征求分管
    
    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经理办公会(领导班
    
    子会)研究。
    
    (二)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或所属企业的,主办部门
    
    应事先征求其他部门、所属企业的意见,提出书面建议或方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案提交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研究。
    
    (三)议题内容按照规定需由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审查、
    
    咨询意见的,由主办部门负责联系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专门报告,随同部门意见一并提交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研究。
    
    第十二条 以传签形式召开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时,应提前将会议材料提报公司高管审阅,审阅通过后,形
    
    成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 进入经理层的党委委员特别是任董事长或总
    
    经理的党委委员,应在议案正式提交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
    
    会)前,对党委对有关议题的意见和建议与其他公司高管进
    
    行沟通。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编制的议题资料,应预先报分管
    
    领导审核同意,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至综
    
    合办公室;紧急事项经总经理同意后也可临时提请审议。
    
    第十五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
    
    的会务工作,包括收集议题建议,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前至少
    
    1个工作日发出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议题的通知,汇总印发议题资料,安排专人拟写会议纪
    
    要等;如有紧急事项,经总经理同意,也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十六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召开时,由会议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安排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逐一研
    
    究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负责拟定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审定
    
    签发,形成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 进入管理层的党委委员在经理办公会(领导
    
    班子会)决策时,应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
    
    况及时向党委报告。如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
    
    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
    
    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经理
    
    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
    
    党组织报告。
    
    第五章 会议决定及落实
    
    第十八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印发公
    
    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九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涉及的事项,由
    
    公司高管依据会议纪要,按照分工组织实施,督促相关部门、
    
    所属企业贯彻落实。
    
    承办部门应认真落实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的决定,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 参加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的人员应遵
    
    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违规对
    
    泰达股份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
    
    外泄露。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实行回避制度,凡决策事项
    
    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向会议主持
    
    人说明并回避相关议题的研究。
    
    第二十一条 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会)实行候会制度。
    
    除公司董事长、高管和常列席部门负责人外,议题相关的汇
    
    报部门负责人应按综合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另室候会,在研究
    
    对应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完毕即退场。
    
    第二十二条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
    
    人请假,获准后通知综合办公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的制定及修订经公司党委会、董事
    
    会讨论通过,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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