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20年12月15日3、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
    
    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6,876,627股,占公司总股本534,881, 805股的64.8511%。
    
    (1)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数332,209,2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0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14,667,329 股,占公司总股本2.742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7人,代表股份数为15,818,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2.9573%。
    
    (1)通过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1,150,71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14,667,329股,占公司总股本2.7422%。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经表决:
    
    346,876,24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37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
    
    346,876,24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378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汉钟精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