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暨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情况,经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各合作方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并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从股权投资基金退伙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退伙的详细介绍,同意公司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宁、郝振平、刘一平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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