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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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11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董事9人,实际参与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因激励对象之一周忻女士为董事周达文先生之女,公司董事周艾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达文先生、周艾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因激励对象之一周忻女士为董事周达文先生之女,公司董事周艾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达文先生、周艾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提交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激励对象之一周忻女士为董事周达文先生之女,公司董事周艾平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达文先生、周艾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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