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1-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3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军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8,929,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60.570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6,470,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57.764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458,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3,994,496股的2.8061%。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268,929,32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45,518,64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0 年 11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川智慧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