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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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3996 公司简称:*ST中新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0年10月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2020年10月15日提前到大会指定地点凭股东帐户卡、身份证等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名,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进行,每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累积投票方式详细说明请见后页。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董事会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肃静,把手机置于无声档。请自觉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100        500        100
     4.02   例:赵××               100         0         50
     4.03   例:蒋××               100         0         200
     ……   ……                       …          …         …
     4.06   例:宋××               100         0         50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关于选举周庭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梁正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李莉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张良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关于选举梁振文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董伯儒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龙湖川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关于选举朱灵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王业群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五、会议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同时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六、会议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出来后与现场投票结果合并计算。
    
    七、计票并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相应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周庭坚先生、梁正通先生、李莉女士、张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梁振文先生、董伯儒先生、龙湖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核定第四届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8万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朱灵刚先生、王业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如若通过,当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庭坚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台州信托金融部经理,金信证券金融部经理。现任浙商证券台州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
    
    周庭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梁正通先生,1984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在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国际结算业务部任职,现任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客户经理。
    
    梁正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莉女士,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士学位。曾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行长助理,主管风险运营。
    
    李莉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良成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清华大学法律专业硕士。曾任中国兵器集团湖北江山工业有限公司检验师、湖北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米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现任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
    
    张良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振文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会计,北京永新同方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视博数字电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永新视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华数字电视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梁振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董伯儒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投资管理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督察长等;现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伯儒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龙湖川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湖北汽车电器厂武汉分厂主管会计、湖北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龙湖川先生先后系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002853皮阿诺、300735光弘科技、
    
    300675建科院、300724捷佳伟创的项目负责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还曾经先后
    
    负责了中国平安、东方电气、深圳机场、深高速、深能源、深圳科健、安妮股份
    
    等上市公司和十余家拟IPO企业的审计业务。
    
    2012年12月起兼任300484蓝海华腾独立董事,第二届任期至2018年12月结束。2018年5月18日起兼任IPO企业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今。
    
    龙湖川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朱灵刚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客户经理,浦发银行台州分行风险委派科长,现任宁波银行台州分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朱灵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业群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至今担任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业务经理。
    
    王业群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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