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0-06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9.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57%。(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联”)为子公司太仓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华联”)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太仓支行”)的 6.80 亿元贷款签署并出具了《担保书》,对该笔贷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上海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置业”)与江苏银行太仓支行签署《财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仓新华联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太仓新华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83 亿元,本次担保为追加担保,担保后公司为太仓新华联提供的担保额为6.80亿元,此次获批的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剩余可用担保额度100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3.20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担 保 被担保 此次担保额
被 担 方 持 方最近 本年度担 已使 用 本次使 本次担保 度占上市公 是 否 关
担保方 保方 股 比 一期资 保授权总 担保 额 用担保 后授权担 司最近一期 联担保
例 产负债 额 度 额度 保余额 净资产比例
率
上海新华联 太 仓
上海置业 新 华 0 53.66% 1,500,000 0 68,000 1,432,000 9.25% 否
联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太仓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刘中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物业管理,销售建材。
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持有太仓新华联100%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太仓新华联资产总额151,947.98万元,负债总额 75,202.2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8,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202.22万元),净资产76,745.7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60.77万元,净利润-160.77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太仓新华联资产总额165,174.60万元,负债总额 88,633.8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8,256.7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377.16万元),净资产76,540.70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05.02万元,净利润-205.02万元。
太仓新华联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新华联就上述事项签署《担保书》,为太仓新华联在江苏银行太仓支行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太仓新华联未按协议规定支付的费用、补偿金、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公证费、评估审计费、专家论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上海置业与江苏银行太仓支行签署《财产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太仓新华联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上海新华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置业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89.7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57%。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