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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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副总经理陈曲,副总经理朱光福及监事刘长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6,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52%)。
    
    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    占公司总   拟计划减持   拟计划减持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日持股总数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   数量占总股
                                量(股)               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陈曲       副总经理      1,418,456     0.5049%      272,024       0.0968%
      朱光福      副总经理      1,240,930     0.4417%      197,657       0.0704%
       陈钰     董事、副总经     919,066      0.3271%       72,564       0.0258%
               理、董事会秘书
      刘长华        监事         136,858      0.0487%       34,215       0.0122%
               合计              3,715,310     1.3224%      576,460       0.2052%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 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减持人员所持股份在持股期间因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新增的部分)。3.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陈曲、朱光福、陈钰和刘长华本次拟减
    
    持合计不超过576,4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52%。(若计划减
    
    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4.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
    
    内。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6.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中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
    
    将相应进行调整)。(二) 减持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武(原高管,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陈曲、朱光福、陈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两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解除前述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其及其近亲属仍当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其所持股份继续遵守本条承诺。”
    
    本次拟减持股份已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参与本次减持计划的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
    
    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3.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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