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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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0-4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20年4月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更正后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0年6月23日,公司已完成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售的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35)。截止2020年7月31日,公司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
    
    份尚未进行回购操作。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具体回购情况如下表:
    
       回购股份总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最高成交价格     最低成交价格     支付总金额
           (股)          (%)          (元)           (元)         (元)[注]
        37,940,084          1.56            3.11             2.86       114,696,449.24
    
    
    [注]:支付总金额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回购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情形,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第十八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的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4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0,426,084股的 25%,即15,106,521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属于《回购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出售情形,不适用《回购细则》第十八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对回购股份数量限制的规定。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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