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以实物资产和其他方式偿还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
鉴于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
东”)资金周转不畅、债务难以如期偿还,且涉及诉讼较多,此次公
司控股股东以实物资产和其他方式偿还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金,是为了尽快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有效保护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且实物资产评估价值合理、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
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
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以实物资产和其他方式偿还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并签署的相关协议,同意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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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虎平 苏文忠 武宗章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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