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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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
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利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减少汇率变动对
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并专注于生产经营。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主要为企业日常经营服务,
帮助企业降低汇率风险。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及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800 万欧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
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
不超过 12 个月。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
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保证金。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采用外汇结算时,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
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
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下列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当实际外汇贬值幅度超过预
期幅度时,银行远期售汇汇率可能高于即期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银行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汇率报价,结合年度采购需求,分
批分阶锁定汇率。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单独以营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制度就公司套
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
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
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公司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外汇远期结售
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日常经营预测量。

       七、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
总额度不超过 800 万欧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
长交割期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
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
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
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800 万欧元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
务。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
生产经营,公司与银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
险。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
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800 万欧元额度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控制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
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
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
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
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单奕敏                林文茂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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