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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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了解了上海时和商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其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资料,我

们认为:标的公司近年来持续亏损,处置完成后将减少公司旗下亏损

单元,增加公司整体利润,同时使公司更加聚焦于食品供应链管理,

也使标的公司在非上市公司实体旗下,获得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耐

心探索与孵化合适的商业模式与经营策略。本次转让对价以标的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Deng Feng____________________


蔡 曼 莉 ____________________


陈 焕 春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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