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了21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更正<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余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王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余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9月审阅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做决议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 列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
余燕 2 6
丁利武 2 6
王瑞 2 6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认定关联关系,坚持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的基本准则,认真听取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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