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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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
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 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1.6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
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

   三、 董事会已采取和将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近两年的业绩亏损情况,2019 年以来,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
改善、提升经营状况,具体措施如下:
    1. 出售亏损资产。公司前控股孙公司 Krest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KRS 公司”)近几年连续亏损,严重拖累上市公司业绩。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重组相关议案,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司已
将所持有的 KRS 公司所有股权进行出售并且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
    2. 目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阳光面料)产品
以及遮阳成品的加工组装业务,公司计划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尝试寻求更多的行
业发展机会,包括开展私募基金管理相关业务、窗饰行业下游产品的加工销售等,
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2019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830.19 万元,同比下降 3.34%,
实现利润总额 607.03 万元,同比上升 122.13%(上年同期为负数,本期属于扭
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8.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2,830.32 万元,同比上升 137.95%(上年同期为负数,本期属于扭亏为盈)。
    4.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2019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净利润为 2527.80 万元,同比增长 119.61%。201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净利润为 3306.36 万元,同比增长 122.12%。
    5.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司预测 2020 年 1-3 月的净利润为-150 万元至 0 万元,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
告为公司初步核算结果,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
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6.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2019 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
告》,公司预测 2019 年 1-12 月的净利润为 4901.33 万元,同比增长 124.32%,
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本年度为扭亏为盈。本次业绩快报
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
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2 条第(一)项的
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首次发布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
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将严格
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数据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574-88003135
   传真:0574-88003131
   邮箱:xfzqb_0113@163.com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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