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
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
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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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刚 王自忠 庞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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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健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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