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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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0-1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
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3 月 6 日董
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
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会议室
                                      1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卢长才先生
主持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35,869,07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4.047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62,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1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32,559,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8,463,955 股的 42.9741%。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3,309,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08,463,955 股的 1.0729%。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4,725,1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81%;
反对 1,143,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8,418 股,占参与
                                     2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628%;反对 1,143,8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72%;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3,0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61%;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5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7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3.0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9%;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8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72%;弃权 5,5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3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者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4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9%;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8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72%;弃权 5,5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7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08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5
    表决情况:同意 134,719,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1%;
反对 1,143,7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18%;弃权 5,6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18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37%;反对 1,143,783 股,占参
与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349%;弃权 5,600 股,占参与
投票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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