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30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7,149,2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6.63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韩长纯、程少民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云泉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1.01议案名称:发行概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17,979 99.6354 1,959,300 0.3516 72,000 0.0130
1.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58,979 99.6427 1,918,300 0.3443 72,000 0.0130
1.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091,879 99.6307 1,985,400 0.3563 72,000 0.0130
1.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17,979 99.6354 1,959,300 0.3516 72,000 0.0130
1.05议案名称: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17,979 99.6354 1,959,300 0.3516 72,000 0.0130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17,979 99.6354 1,959,300 0.3516 72,000 0.013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55,117,979 99.6354 1,959,300 0.3516 72,000 0.013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发行概况 12,172,679 85.6990 1,959,300 13.7940 72,000 0.5070
1.02 发行对象 12,213,679 85.9877 1,918,300 13.5053 72,000 0.5070
1.03 定价基准日、定 12,146,579 85.5153 1,985,400 13.9777 72,000 0.5070
价依据和发行
价格
1.04 发行数量 12,172,679 85.6990 1,959,300 13.7940 72,000 0.5070
1.05 锁定期 12,172,679 85.6990 1,959,300 13.7940 72,000 0.5070
2 《关于延长公 12,172,679 85.6990 1,959,300 13.7940 72,000 0.5070
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12,172,679 85.6990 1,959,300 13.7940 72,000 0.507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
有效期延期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勇、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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