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高成)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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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
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的工作中,忠
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
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亲自出席了2019
年度全部董事会会议以及部分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
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9年1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先认
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5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9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出席了 5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了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候选人资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9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数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
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19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 2019 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0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专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高成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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