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
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9日核准签发的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10日受理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苗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临床试验,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本项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本件自行废止。
本疫苗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组织开展该疫苗的临床研究工作。鉴于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组分)联合疫
苗尚需开展若干期临床研究,及研究结束后的生产注册申请等工作,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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