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青: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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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0-08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1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2月11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江尚文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65,048,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81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代表)股份为340,703,5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7282%;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345,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5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470,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194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⑴《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5,048,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70,1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⑵《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林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4,304,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25,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7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②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4,304,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25,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7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倩思、彭亚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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