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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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58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5),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于2019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9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2019-094),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2019-133、2019-136、2020-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6.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7,594,352.4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35,552,48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83,888,121股)。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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