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化B: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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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大化B 公告编号:2020-004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亏损2.34亿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2.34亿元。
    
    3.公司关联方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化国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4亿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4.2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837.16万
    
    元
    
    (二)每股收益:-0.5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导致主营业务亏损。
    
    公司自2018年4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直至2019年10月下旬,大化集团热电厂及合成氨厂陆续开车,公司随后启动开车程序,至2019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装置开车成功并稳定运行,转入正常生产阶段。
    
    由于长时间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受到严重影响,使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亏损。
    
    (二)公司关联方大化国贸应收账款计坏账准备
    
    2018年末公司应收大化国贸9173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大化国贸9704万元。大化国贸自2019年3月5日司法重整完成后,其拖欠公司货款有所增加,且无明确证据及保证确保公司收到上述货款。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大化国贸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计提坏账准备7084万元。
    
    (三)检修及开车费用转入
    
    公司自11月开车成功后,相关装置设备检修及开车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机构借款和融资逾期违约利息
    
    截止2019年末,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的借款或融资已发生逾期或违约,就其发生的利息已经预估进入当期费用,共计4104万元。其中,应付未付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罚息为1899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计提大化国贸坏账准备数额准确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大化国贸自2019年3月5日完成司法重整完成后,陆续对其机构及业务进行了重新整合,并逐步展开相关业务,其拖欠公司货款有所增加。大化国贸未能对上述欠款提供保证,公司对大化国贸偿款能力很难准确判断。
    
    (二)公司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鉴于审计工作正在进行,尚需要进一步的审计程序,上述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公司对大化国贸应收账款已按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上述不确定因素,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34亿元(未经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且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报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关于
    
    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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