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根据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股东大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贵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已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基于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仅就贵公司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贵公司可以就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向公众披露。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19年12月25日,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1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2019年12月26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据日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海南天然橡胶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
    
    知了各股东。
    
    贵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网络投票时间、投票操作流程、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时间及地点,联系方式。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14:30在海南省海口市海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后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贵公司董事会是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为贵公司董事李超先生。
    
    2、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2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 2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2,765,902,02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325%,均为股
    
    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表决的股东14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146,327,875股,占贵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93%。
       上述两项合计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贵公司
    的股份2,912,229,89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18%。
       3、贵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验证,会议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及贵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贵公司和本所律师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调整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所持表决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3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权股份数量2,754,012,024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持有和代
    
    表股份158,217,875股)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同意156,206,775股,反对2,011,1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7289%。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获得同意票数:156,206,775票,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7289%。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2,910,170,160股,反对1,979,800股,弃权7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92%。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2,910,170,160股,反对1,979,800股,弃权7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92%。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
    
    同意2,910,170,160股,反对1,979,800股,弃权7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92%。
    
    5、《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议案》
    
    同意2,910,170,160股,反对1,979,800股,弃权7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92%。
    
    6、《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议案》
    
    同意2,910,138,860股,反对2,011,100股,弃权7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81%。
    
    经验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与会议通知中所列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4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明的事项相符。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议案一关联股东未参与表
    
    决,以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和非关联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二、三、四、五、六均以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的所持有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据此,上述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5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Hainan Clear-sky Law Firm
    
    (本页无正文,为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何林琳、颜明燕
    
    2020年1月10日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方洋路3号海悦东方商业楼2楼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橡胶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